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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一个地区实力和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建设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武汉新型工业基地、武汉东部生态新区,新洲需要更多的、具有更强活力的市场主体。为掌握全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当前影响和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因素,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近期,区政府研究室、区工商分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9318户,注册资本(金)总额247亿元(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其中内资企业919户,注册资本(金)55.17亿元;私营企业4289户,注册资本(金)170.86亿元,投资者9078人,雇工61048人;个体工商户23663户,资金数额10.31亿元,从业人员39622人;农民专业合作社447户,出资总额10.78亿元,成员人数4738人;内资、私营、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占市场主体总量的3.13%、14.63%、80.71%和1.52%,占总注册资本(出资总额)的22.32%、69.14%、4.17%、4.36%。 二、发展特点 (一)市场主体增量效果明显。2011年,全区新增市场主体5544户,其中内资企业新发展95户,同比增加58户,增长157%,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大力推行市场业主负责制,原物业中心下属市场纷纷登记为现代企业;二是努力探索社区“一照式”登记管理模式,社区服务中心均依法规范登记。私营企业发展682户,同比增长22%,表明我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开辟绿色通道、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等服务政策取得实质进展,特别是推行“0001”工程免收登记费,为市场主体超常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个体工商户发展4656户,同比增长7.4%,发展水平稳中有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登记111户,同比增长31%,总量和增速继续在全市保持领先。 (二)企业整体实力有所增强。2011年,全区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金)达398.37万元/户,同比增长10.84%。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00—500万元的新增119户,累计1016户;500—1000万元的新增37户,累计270户;1000万元—1亿元的新增63户,累计502户;1亿元以上的新增6户,累计26户;私营企业集团新增2户,累计达24户。 (三)市场主体发展格局未变。从行业门类看,个体工商户发展最多的是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餐饮业,户数分别为3158户、466户和316户,分别占总数的67.83%、10.01%和6.79%;内资企业发展最多的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户数分别为47户、14户和11户,分别占总数的49.47%、14.74%和11.58%;私营企业发展最多的是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户数分别为216户、146户和131户,分别占总数的31.67%、21.41%和19.21%。这表明,我区传统主导产业格局仍以商业服务业为主,制造业和居民服务业为辅,多年来的发展格局基本未变。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流转的日趋规范,建筑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四)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目前,个体工商户从事第一产业的有329户,第二产业的有2429户,第三产业的有20905户。较比2010年分别增长26.54%、1.93%、13.31%。个体工商户的一、二、三产业结构比重,依次为1:7.38:63.54(2010年同期比例为1:9.17:70.96)。私营企业从事第一产业的有207户,第二产业有2019户,第三产业有2063户,较2010年分别增长11.89%、1.92%、5.26%,私营企业的一、二、三产业结构比重,依次为1:9.75:9.97(2010年同期为1:10.54:10.43)。内资企业一、二、三产业的比例为1:13.17:36.89,新洲区市场主体投资一、二、三产业户数比例为1:4.71:23.76。以上数据表明,我区个体工商户仍以第三产业为主,企业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投入趋于均衡,工业倍增计划效果明显,总体产业结构比重级差正在缩小,行业布局日趋合理。 (五)投资热点相对集中,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仍占主导地位。私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最多的行业为:制造业42975万元、建筑业30119万元,房地产业2775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18934万元,分别占新增总额的28.31%、19.84%、18.29%、12.47%,四个行业的投入占资金总额的78.91%。个体投资者资金总额最多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541万元、制造业2955万元、住宿和餐饮业2927万元、农、林、牧、渔业2486万元,分别占总额的56.34%、10.06%、9.97%、8.48%,这四个行业的投入占资金总额的84.85%。以上数据表明,我区传统产业、传统行业仍占主导地位,由于技术含量不高、进入门槛较低,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仍是投资者首选。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2011年我区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11户,累计发展447户,出资总额10.78亿元,成员4738人。以特色农业为依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以“蔬菜、食用菌、畜禽、水产”为主的四大特色农业发展迅猛,并在发展循环经济、沟通农民与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七)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市场主体的不断发展,除了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增长、财政收入增加以外,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2011年,我区有5142名下岗人员及农民工实现就业,为建设平安新洲、构造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层次较低,产业分布不优。从2011年注册资本的投入来看,主要集中在二、三产业。从行业分析,主要集聚在传统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餐饮业、居民与社会服务业等一般性竞争领域,而且农村服务网点少,服务项目单一,服务设施档次低,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金融、保险、证券、信息、文化、中介等现代服务业虽有发展但仍相对不足,教育、文化、卫生等知识含量高的产业比重仍然偏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够,这些行业的相对滞后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力资本素质、提高技术水平和社会组织化程度均形成不同程度的障碍。 (二)企业规模不大,集约程度不高。从2011年市场主体信息数据来看,现有企业集团仅24户,仅占内资和私营企业总数的0.4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8户,占企业总数10.1%,企业规模化、集团化程度相对较低,整体投入少、规模偏小,难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和辐射效应。 (三)地域发展不平衡,街镇级差逐渐扩大。从2011年各街镇市场主体发展来看,个体工商户增长最快的,依次是邾城街(1631户)、阳逻街(828户)、三店街(400户),共占总数的61.4%,增速最慢的依次是辛冲镇(101户)、双柳街(132户)、潘塘街(168户),共占总数的8.6%。私营企业增长最快的依次是邾城街(195户)、阳逻街(140户)、阳逻经济开发区(74户),共占总数的59.97%,增速最慢的依次是潘塘街(15户)、旧街街(16户)、汪集街(22户),仅占总数的7.8%。在街镇工业园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产业布局趋向于邾城、阳逻等地,街镇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趋于拉大。 (四)生存周期不长,市场淘汰率较高。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个私企业主思想守旧、素质不高,不能充分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市场主体生存周期短、淘汰率高的现象较突出。2011年,全区共注销各类市场主体291户,占新增市场主体总数的5.25%。 (五)龙头企业稀少,指导带动作用不强。全区目前仅新八建等少数企业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外,一批地方特色产业(如双柳蔬菜、徐古蘑菇、汪集鸡汤等)缺乏与之对应的龙头企业。虽然特色资源(如张店鱼面、城楼寨茶叶、汪集鸡汤、涨渡湖黄颡鱼等)较为丰富,但没有形成品牌效应,全区没有一件驰名商标,仅张店鱼面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初审公告。加之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工业化程度还不高,传统产业所占比重仍然较大,制约了市场主体的整体发展水平。 四、对策建议 市场主体的跨越式发展是新洲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随着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深入推进和最优发展环境的加快打造,全区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进入增量提质上升通道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针对市场主体发展不够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发展的主要障碍,采取更加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引导,放大政策效应。一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发展主体。围绕“工业倍增计划”,严格实施工业项目市场准入并联审批流程,加快运行“网上办事大厅”等业务,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二是整合各种政策,加快服务主体。综合汇编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提供政策热点解析、审批向导等导办性资料,在审批窗口免费派发或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查询,并配套提供政策自助搜索电子化平台,让投资创业者看得到、找得到、用得了,满足投资者个性化查询需求。三是制定出台措施,扶持引导主体。加强政策研究和协调,让好政策能操作、不冲突。建议出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既要“优”又要“实”,既要有原则性规定,更要有具体规定和操作办法,特别是配套的税收、科技、项目、融资、用工等扶持措施。 (二)多措并举,破解中小市场主体融资难题。改进金融信贷服务,规范发展县域金融企业,引导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和出资登记、商标权抵押登记,拓宽民间资本投入渠道,帮助市场主体搞活经营,拉动市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发展。借鉴江浙等地经验,探索建立更加符合个体私营经济特点的授信管理制度,对“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私营企业”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确保个体私营经济贷款规模和额度逐步提高,个体私营经济贷款增速不低于总体贷款增速;研究出台农村资金互助社登记办法,允许农民、农村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愿入股方式,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 (三)贴心服务,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一是全力帮扶市场主体。认真梳理辖区各类市场主体,以处于不同发展周期的需求为导向,制定集团发展、品牌建设、股份改造等个性帮扶计划,建立以街镇和有关部门为支撑,以产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基础,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依托的市场主体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总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对新生期市场主体,强化政策引导、登记指导、办事向导、创业辅导等催生助产服务;对成长期市场主体,强化产业指导、市场开拓、资金扶助、技术引进、劳动用工等保育助长服务;对成熟期市场主体,强化资源供应、技术创新、管理咨询、信誉提升等维权保障服务。二是全面深化“一企一标”工程。着力推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运用、注册与保护工作,建立实施商标战略顾问咨询制度,大力推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培育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积极开展行业行政指导。主动帮助行业经营者确认主体资格,以合法、规范的主体身份参与市场竞争,获得法律保护,促进行业经营规范;同时立足特色资源和传统产业,努力推动辖区特色行业经济的整体发展,从而带动社会就业、特色经济以及相关产业链的共同发展。 (四)分类扶持,壮大个体私营经济。按照分类扶持、激励壮大的思路,着力“三个推进”。一是推进创业扶助。对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城乡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给予一定财政贴息补助,引导、支持其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二是推进个体私营主体转型升级。采取“主体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支持一批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支持一批个人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转型升级为私营有限公司。可借鉴广东、浙江、广西等地作法,出台促进个体私营主体转型升级的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由区财政和各街镇分别拿出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个体私营主体转型升级。三是推进私营领军企业培育。以具有行业领先潜力、对中下游中小企业带动能力强、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私营企业为重点,实行跟踪帮扶、滚动培育,打造一批能够进入武汉民营企业500强的私营企业“排头兵”。同时,充分发挥私营企业协会在搭建贷款融资、人才引进、社会保障等服务平台方面的作用,为个体私营主体发展排忧解难。 (五)多方联动,营造促进市场主体大发展的浓厚氛围。真正将做多做活市场主体,作为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强化政府主责,部门联责,上下联动。充分运用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培育园区经济,引导关联配套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壮大产业集群;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商贸服务业、涉农服务业和商品交易市场,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格局。建议将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纳入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范围,逐级建立市场主体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和落实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分析市场主体发展动态,及时研究处理相关问题,提高政策制订的连续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