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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琴湾业主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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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4: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北鄂州
四问世纪万达物业管理公司
一问房屋问题的维修。房屋交付存在工程遗留问题瑕疵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瑕疵的维修总要有个期限吧?维修得好不好总要有个标准吧?交房时配合着开发商忽悠着善良的业主们,承诺一个月之内解决,房子交完了,要是再不去找你们,你们就永远都不知道哪家哪户的房子有什么样的质量问题,然后如果再不去问维修情况,就永远没人搭理你、回复你,时间稍微长点,主动去问修好了没有,回答永远是“已经修好了,你抽时间过来看下”,貌似还可以,但是当我们前去看自己花了几十万买的房子时,傻眼了,修都没修,还在那里睁眼说白话,振振有辞的说修好了,找个人跟进下有这么难吗?逼急了,就随便找个人弄点水泥糊弄下,请问,你们的专业性在哪里?还“管理人员8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你们那证是买的吧!
“物业服务是一个过程服务”这就是你们一天到晚挂在嘴边的护身符,光有过程,鲜有结果,那业主们花钱请你们干嘛?请你们来学技能的?那貌似应该是你们交学费吧!反过头来,如果你们真有过程的话,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善良的业主们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们的过程在哪里?不要一天到晚的都是拿着跟开发下的函告来糊弄业主,说什么开发的不配合,你们也没办法等等之类的。你们真的没有办法吗?新洲的书记都被人搞掉了,一个小小的开发商还搞不定?有本事你们拿出向房管局、物业科等行政部门的报告给我们看,这才是过程!我们倒要看看这些个行政主管部门敢不敢充耳不闻!
不要再跟我谈过程了,我***戒了!
二问房产证的办理。四月份就已经收了业主们的办证资料和办证费用,并且都是按照最高点收取的,当时说6月份能办好,6月份去问说9月份能拿,再过段时间,你们又说估计要到明年才能拿得到,办个证有证难吗?是要你去代为办证啊,资料都给你们备齐全了,不是要你们去制造证啊?话说这长的时间,你们跟自家的老公老婆努点力,孩子都满地跑了。
也不要总是拿“我们这是第一次办,时间就要得长点”之类的接口来忽悠业主,我想请问下你们,有多少业主是专业办证的?为什么业主自己去办,一个星期都能回,最多一个月,你们就要那长时间呢?还有,业务不熟练就要提前去学好技能,没有精钢钻,不揽瓷器活。不能老是拿业主们来给你们练手、学技能啊!这应该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应该另有隐情吧,看我慢慢算来。
办证的费用每家都是两万多,就打你们只收了100户,那就是200万啊,不说拿出去放马,就是放在银行存个1年的定期,光利息就有六七万啊,你们还好意思收取业主每家的400块的代办费?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办证费要按最高点收取呢?各位看官们,你们想明白了吗?
三问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看看这三个条件吧,有哪一个条件是我们不满足的?当然,这三个条件是三者有其一就可以的,那为什么我们天琴湾这么多年了就是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呢?费解!当然,你们物业有你们很充足的理由“业主委员会也不光是为业主的,都是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的,而且一山不容二虎,有业委会了小区会更乱。”就这话我听着就不爽!其一,什么叫业委会都是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啊?当然,这种情况不能否认存在,但是你们不能一棒子打死一帮人啊,怀疑业委会成员的人品就是严重怀疑我们业主们的人品!业委会成员是业主的一份子!其二,业委会再怎么有不对的地方,那也是我们业主们民意选的!不像你们似的,是强制给我们的“仆人”。其三,什么叫做“一山不容二虎”啊?还“有了业委会小区会更乱”,你们这是怕自己被光明正大的监督的恐惧,是怕自己黑色收入被曝光的担忧!
强烈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民意选聘物业公司!
四问物业收费标准。根据武价房[2004]135号《武汉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关于公布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及车辆停泊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物业费的指导价格为1.20元/月·㎡,可上下浮动20%,也就是说天琴湾的物业费标准最高不能超过1.44元/月·㎡,可我们还有1.6元/月·㎡的,这个是违法的,是没有物价局批文支持的!
再来说说停车费的事,按照武价房[2004]135号文中的相关规定,公共配套的车位的停泊服务费小车室外是60元/月的标准,可上下浮动20%,也就是说天琴湾的停车费最高不能超过72元/月,看看我们的停车费吧,一个月100元、半年600元、一年1000元,按照一年1000的算下来,我们每月的停车费是83.33元,超标了啊!这还是物业的大发慈悲给了我们折扣,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无耻之徒!婊子也当了,牌坊也立了。
严正要求物业按照物价局的批文收取相关费用,并清退以往多收取的所有费用,还要带利息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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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4: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北鄂州
又四问世纪万达物业
一问保安问题。保安保安是要保一方平安的,这是玩不得半点虚假的,是要有硬件条件的,看看我们世纪万达的保安吧,老弱病残外加矮钝挫!首先申明,我对保安这个职业和从事保安的人是极为尊重的,毕竟他们是靠着自己辛勤的汗水来换取工资待遇的,想想那些只知道压缩成本不顾质量的招聘员工的世纪万达的管理层,你们就太让我鄙视了!不要拿不好招人来忽悠我们业主,那别人是怎么招的人啊?看看别人的小区,一个个都是精神抖擞、气宇轩昂看上去那叫一个舒坦,再来看看我们小区的吧,都是些老同志和一些女同志,我不歧视女同志,但是这样的一直保安队伍能保我们一方平安吗?本人深表怀疑,近段时间发生的偷盗案件已经对我的怀疑进行了最给力的佐证!
保安服务意识淡漠、态度不够友善,看着老人提重物或费力推车也不帮一把;经常站在小区门口发愣,面无表情,业主从小区里出来时也不开门只顾自己聊天,甚至都发生道闸砸伤业主的事情,更有说脏话骂人现象,天天都能再门口看到保安跟人吵架扯皮。
特权意识浓厚,凡是跟开发商有关的人不管是汽车还是电动车、自行车通通可以开进小区,唯独业主出进只留够瘦人通过的小缝,种种表现实在是有损物业公司和小区整体形象。鉴于此,我强烈要求物业公司合理安排物业管理费用分配,招聘一些素质过硬的人员来保天琴湾的一方平安,定期对保安进行业务培训。
这种靠压缩人工成本的黑心钱,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二问维修问题。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小区晚上能够亮的路灯都不到四分之一,到处都是漆黑黑的一片。不要告诉我们这是你们为了节能降耗,错峰开启,扯淡!错峰开启能够一整排长期不亮的吗?能够一连个半月甚至年吧都不亮的吗?真不知道你们是自己傻呢还是把业主们都当傻子。
单元门禁系统更是长时间的都不能正常使用,不是看不到图像就是听不到声音,甚至就干脆的没有反应,亲戚朋友们过来了还得要亲自下楼来开单元门。当然,如果只是下来开单元这倒无所谓,楼上楼下的跑两趟就当是锻炼身体了,可怕的根本不需要你去开门,随便什么样的人都能进单元门,而且是随便什么时间,好几次晚上因为加班,我老婆一个人在家,就有陌生人敲我家房门的,安全真是没有保障啊!
电梯就更不用谈了,经过物业门口的时候,八次就有七次看到三期的业主在哪里问电梯什么时候能修好,一坏就是半天一天的,装修的材料都上不了楼,耽误的装修工的工资谁给啊?你们物业肯定不会给,最后还不是落到业主头上了,当然,现在基本都是包工的,但是影响装修的进度啊!还好,我不是三期的,不然我非得把物业给拆了!事不关己我也不能高高挂起,归而论之!
你们的维修效率能达到《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规定的一半,我每月的初一、十五都给你们供高香!
三问装修押金问题。首先我们不谈收这个2000的装修保证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问题。既然是保证金,那装修完了是不是就要退了呢?为毛要等一年啊?还要等你们来验收合格之后的一年!你们所谓的验收合格能对我的装修质量做出保证吗?那是不是我房子装修完了之后除了什么装修质量问题都来找你物业解决啊?你们当然不会管了,那既然你们管不了,那要你们验收干嘛?还一次验收、二次验收的,搞得像不晓得几专业,验收签字是要负责任的,你们只验收不负责任,那要你们验收干嘛?这不是脱了裤子**—多此一举吗?当然,也不是没有作用,最起码的我们的2000的押金能拖上个一两年的。算一算啊,装修期3个月,放3个月之后一次验收,再过一年二次验收,也就是每家的2000块要放一年半的,天琴湾2000户啊,就是400万,按一年半的时间算利息,光装修保证金的利息就有18万!
当然咯,这也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的事,关键是你倒是按照你们的霸王条款规定的时间退给我们广大善良的业主们啊!一年半过了,去找你们要求退押金,事儿就全来了,什么备用金没那么多啊,什么要打报告等公司批啊,各种拖啊,反正各种理由的最终目的就是强迫我们预交明年的甚至是后年的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是明文规定的预收物业费不能超过一年的啊,亲!呸!太不要脸了!
四问物业物业费的收支公布问题。五年了,你们有对业主公布过一次你们的收支账目吗?你们履行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里面关于公布收支账目的条款吗?你们敢向业主公布你们年度的收支账目吗?你们敢向业主公布你们真实的年度收支账目吗?看着那绿地上竖起一块块广告牌,小区道路两旁树上挂的广告条幅,看着我们的楼道和电梯里那铺天盖地的广告,看着你们这么辛勤地挖掘和开发额外的商业利润……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我实在是为你们高兴和骄傲:你们,怎么就找到了这么一块自由的乐土呢?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六条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另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因此,所有占用小区公共空间设置广告牌(位)的行为都需要经过小区业主的同意或授权。如果未经业主许可,物业公司擅自经营所取得收益,我们业主是可以起诉你们物业公司的。
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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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4: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北鄂州
再四问世纪万达物业
一问消防问题。不知道善良的业主朋友邻居们注意到没有,我们楼道里的室内消火栓内有多少是有消防水带和枪头的?消火栓有的上了锁,有的没有上锁,有的上了锁玻璃破了,大家可以抽个时间,下楼的时候走下楼锻炼下身体,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话说,这些水带枪头都应该是开发的配的啊,又不要你们物业的出一分钱,干嘛就舍不得安放呢?致我们业主的生命安全于不顾。那看看你们在消防箱上的检查表吧,填得那叫一个规范啊,哪有哪没有,写的清清楚楚,你们既然知道了,为什么就不改呢?非要等出事了再来后悔?宁愿把这些个消防设施放烂了也不给我们业主一个安全的保障?
这也就罢了,关键是我们的消防管内没有水啊、没有水啊!去问你们,你们居然义正言辞的说:“这是我们早就知道了,29、30栋去年年底检查的时候就晓得冒得水,我们一直在联系”。联系你妹啊!太不把业主们的安全当数了!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情,你们都能拖上个一年半载的,还真没你们不敢做的事!
二问收费发票问题。记得前几年到江夏的公交车还是人工售票的,车上醒目的几个大字“收钱不给票,就是贪污”,多么的铿锵有力!注意!这里是票,发票!不是你们的“仅供内部使用,不作报销依据”的收据!搞过财务的都知道,收据是不用还税的,发票是要还税的,你们这是在明目张胆的偷税漏税!也许你们要说,你没有找我们换发票啊?记住:收钱据实开具税务发票是收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这项工作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主动的作为!
三问儿童游乐场的设备的安全问题。前几天武汉翠提春晓的那个惨案,相信业主朋友们和你们物业都看过了吧。那么反过头来看看我们小区的儿童游乐场的设备设施,地垫几年洗不了一次,全靠老天爷下雨自洁;地垫的间隙那么大,你们考虑过小朋友们的感受吗?脚拌上去摔跤了磕着、碰着的,很疼的!本为安全防护的,现在却沦为安全肇事者;最可气的是,16栋前面的那个游乐场滑滑梯的通道护栏居然是用电线绑的,是绑的啊!你们可真有能耐啊,咋不学郭德纲相声里的那样买一堆摩托车零配件自己拿鞋带椽一辆摩托车骑骑呢?连祖国的花朵你们都不放过啊,你们太狠心了!!!
四问雷锋活动。这也许是你们能拿得出来说的唯一的一件事了,但是,实际情况真是这样的吗?你们的目的是作秀大于奉献呢?还是作秀大于奉献呢?还是作秀大于奉献呢?你们自己选吧!雷锋是做好事不留名的,只是自己记本日记。你们呢?屁大点事,闹得人尽皆知,事前的宣传2小时,事前的准备2小时,最终去“奉献”吧,就半个小时,看着是去了一大帮子人,就个吧人陪着聊下天之类的,其他人都在干嘛呢?当然是赶紧拍照啊,而且还要多角度的哟,回去领导好选择滴!事后的宣传是一辈子!!!有点啥事,就把这拿出来炫耀炫耀。你们考虑过被你们“帮助”过的老人的感受吗?好不容易有个人到家里说说话,还个个都是带有功利性的,被胁迫着露出感激的笑容。奸雄曹操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你们是挟“孤寡老人”以令诸业主!无耻奸商!连孤寡老人你们都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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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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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5: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湖北武汉
成立业主委员会换掉该物业公司,只要业主齐心,其利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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ξ萤吙虫の 发表于 2014-8-26 15:17
成立业主委员会换掉该物业公司,只要业主齐心,其利断金!

天琴湾业委会筹备组建群了,欢迎大家踊跃参与,非业主勿扰!群号:13142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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