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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履职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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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08: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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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6年,回到家发现家中变了样,不仅地板泡了而且电也停了,还没有人来管理。 市民认为,只要交了物业费和电费,出了事应该有人赔偿。


  对此,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雄指出,如果下水道被堵、电线被剪,是由于物业公司不认真履行合同所致,物业公司应当赔偿业主杨业峰的损失。



  当然,如果下水管堵塞的部位不在物业公司合同管理范围之内,作为杨业峰上下楼邻居,共同使用同一污水主管道排放生活污水,应共同维护管道的通畅,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如果无法确认堵塞下水道污物的直接来源,王律师认为,从维护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在无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应由杨业峰楼上楼下所有使用主管道的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王律师说,作为邻居,应该在生活中增强对公共设施的维护意识,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共同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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