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洗黑钱的说法,还不知道其实人也可以“洗白”,这里要揭露一个道貌岸然“伪装者”真实面目。 新洲区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原金台镇副镇长(现已划为阳逻街道)、“三混”干部韩加勤弄虚作假、混进党内、混进职工队伍、混进干部队伍、并在任职期间欺压群众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决定给予韩加勤党内除名、废除其全民合同制职工和聘用制干部身份的处理。 韩加勤于1987年因打架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990年,又因打架斗殴被拘留。1993年,武汉市阳逻化工总厂劳动人事科科长周某,私下帮韩办理全民合同制职工招工手续(韩在该厂没有工作经历);1995年,周某再次违反纪律,帮韩办理聘干手续、行政编制及调入金台镇政府工作的行政干部手续。在此期间,韩隐瞒个人被判刑、拘留的重大历史问题,金台镇党委在未经严格审查的情况下,使其混入党内,先后担任金台镇人武部副部长、金台镇经委主任、金台党总支书记、经管处主任等职。 韩加勤混进干部队伍后,恶习不改,多次殴打他人,欺压群众。一次,韩等4人酒后到某娱乐中心洗头,与洗头小姐及工作人员余某发生争执,韩持菜刀将余连砍3刀。此外,韩还有挥霍公款、非法占有集体资财等问题。 在韩加勤“三混”干部案中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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