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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熊亮996 于 2017-5-10 19:03 编辑
小伙伴可能遇到或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交通事故发生后 双方都不愿自己掏钱,要求对方先垫付 其实这也很正常 先垫付的一方后期理赔过程中相对比较被动 那么交通事故中,到底应该由谁来垫付呢? 今天小保就跟大家好好聊一聊!
医药费垫付情形
1.车方先行垫付,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进行详细计算 2.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 3.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一般情况下医药费由谁垫付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在法院判决之前,肇事方是否垫付医药费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
一般情况下,肇事者还是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医药费用的,没有人会看着伤者血流不止、无法医治的。
肇事者不垫付费用时怎么办
如果伤者没钱治伤,车方也穷得响叮当,谁来垫付医药费?一般有两种方法:
1.保险公司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2.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应急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书、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医疗费的问题的建议 1对于肇事司机
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保证伤者的伤情不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仅导致伤者承受更严重的伤害,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2对于受害人
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获得帮助,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3对于已垫付方
如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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