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一、支持政策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
3.具有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6千元给予生活补贴。
从毕业时间算起,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不与安居补贴同时享受。
二、申请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或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大学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申报时在新洲区就业创业满1年;
4.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三、申请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准备好各类申请资料并填写申报表、汇总表(相关表格请在“新洲区人民政府网”申报指南附件下载),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统一报送至街(镇、处、区);
2.资格初审。街(镇、处、区)对本辖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区人社局;
3.复查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研究提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办汇总;
4.集中公示。建议人选名单通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人选;
5.资金拨付。每年核对补贴人选账户、是否在职等基本信息,兑现补贴资金。
四、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人才科
027-89350103
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一、支持政策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
2.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
不与生活补贴同时享受。
二、申请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4.购房前本人在新洲区无自有住房,所购房屋需本人在毕业五年内购买。
三、申请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汇总表,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初审同意后盖章确认,统一报送至区住建局;
2.复查审批。区住建局会同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办汇总;
3.集中公示。建议人选名单通过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人选;
4.资金拨付。每年核对补贴人选账户、是否在职等基本信息,兑现补贴资金。
四、咨询电话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027-89356602
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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